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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18 01:56:00 来源:

 一、青年志愿者的概念 
  1、青年志愿者即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青年。
  2、本规定所称的青年志愿者,指的是在我校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一般应符合如下条件:响应各级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号召,自愿报名;愿意接受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
  二、青年志愿者的招募
  1、招募。由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深入了解服务要求、明确服务项目,确定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应招者报名。
  2、招募手续。在明确提出招募要求后,由应招者提出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登记表》,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审核其资格。经审核通过者确定为青年志愿者,进行注册,填写登记表,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对志愿者登记表进行归档。
  三、青年志愿者原则上必须参加培训后才能上岗
  1、培训内容。青年志愿服务的基本概念:包括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
  2、培训方式。对常规的志愿服务项目如“一助一”帮扶、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如抢险救灾等,可由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各志愿服务小组视需要决定培训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四、青年志愿者的考核和评估   
   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海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与评估,并在每学期末把考核评估情况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汇报,学校根据各系的汇报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优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