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团委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3件,资产原值5973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4日。
联系人:马婷 联系电话:0898-65803610
附件:校团委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
校团委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