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文化 >

启航计划系列讲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用处及意义

发布时间:2018-05-25 16:18:09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我校全面育人目标,激发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培养、自我提高的热情,强化职业意识,展现青年学生职业风采,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继4月12日“法律文书写作指导”讲座后,5月17日19点30分,法学院副教授安晨曦老师于公共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一场关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用处及意义”的讲座。

    首先,此次主题缘于首都经贸大学刘颖老师“现在的本科生写论文真的没有太大的意义”这一论断而引发的微博热搜。安晨曦老师首先对法学本科生的写作现状进行了深入剖析,然后对此次的主题进行了讲解,老师认为本科生论文写作,无论是平时论文还是毕业论文,最主要的还是态度问题,其次,针对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创新性,老师指出虽然有些问题是老生常谈的,本科生也很难发现新颖的论点,但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证,从而达到另一种程度的创新,老师的引导使我们对此次主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随后,在学生代表发言环节,主要围绕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用处及意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15级法学1班的李闻迪同学提出应有区别地取消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即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取消,应和学生的追求目标以及学校的档次挂钩,16级法学2班的张超同学结合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现状以及其积极意义与现实局限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现实意义不大,其后提出来一系列的改革措施,16级法学2班的刘家威同学认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应重在改革,第一,适当调节时间,缓解冲突;第二,从本科教学结构角度适当增加论文写作相关课程,增加学术训练在教学中的比重;第三,以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考核,16级法学2班的张浩同学主张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应进行局部改革,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考量标准,对于普通本科参加工作的学生要注重其实践能力的培养,将其考核标准侧重于平时学期成绩测试,课堂教学的讨论,案例分析,还有社会实践和法律事务实习等等。

    三位同学发言过程中,安晨曦老师穿插其中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引导同学们思考,各位同学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国家为何把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作为本科生毕业的评制标准,若取消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该用什么新的有效的考核方法代替,若有区别取消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会不会导致“优者愈优,劣者愈劣”的现象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都得到了极大的收获。会后有许多同学提交了读书会心得。17级文史法11班王上文同学写道:作为一个法学院萌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用处及意义”这一主题让人头大,他认为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注重格式训练与文献积累以及学会充分利用各类工具,如中国知网。17级文史法10班赵鑫雨同学认为此次讲座的举办切合时事热点,在相关内容的普及方面层次丰富且不失客观,对自己来说更是收获了一个从未有过的知识获取途径,讲座上大家观点碰撞激烈,令她受益匪浅。16级法学1班的王梅艺同学认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不能取消,写论文的本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们不是智者,第一次写论文必然会写的乌七八糟,但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按照老师所教导的一步步走,也会完成一篇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自己学到了什么。16级法学2班的颜正滢同学认为论文写作与个人未来发展方向有很大的关联,若想完成一篇好论文,好的态度是首位,训练与指导也不可或缺。当然,除了以上几位同学还有许多同学收获颇多,在这就不一一赘述了。

    早在汉代就有文章是“经国之大业, 不朽之盛事”的说法,随着现代社会竞争愈发激烈,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四年学习成果的集中体现之一,对个人未来的发展还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平时还是要注重知识的积累,从而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