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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团支部中开展“青春五月” 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18:18:14 来源: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根据全团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爱国主义、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安排,为进一步引领带动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知和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重要要求,弘扬校园文明礼仪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至5月期间集中开展“青春五月”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至5月
二、活动对象
    全校各班级团支部(非毕业班要求按活动安排逐项开展,毕业班结合实际自愿开展)和各学生社团团支部
三、活动主题
    青春五月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期团日活动要求在“青春五月”的主题下,各团支部分别开展三项专题活动,具体为:
(一)高举团旗跟党走:喜迎建党95周年
    以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和全国两会召开等重要事件为契机,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团支部利用团日活动的形式,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团章团规,引导学生做合格共青团员,高举团旗跟党走。
(二)“八字真经”进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大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支部,要求组织团支部开展一次“如何练好习近平总书记传授的八字真经”研讨沙龙、故事分享、演讲赛或明辨会。组织团员青年探讨和交流对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的感受,思考如何将“八字真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求各支部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四近四信”活动,运营好、推广好、应用好“‘四近四信’学习”APP。
(三)知礼明德,明礼修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团支部要通过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为“双创”添光彩、“文明先锋,添彩海师”、校园文明礼仪建设活动、校内外志愿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8日至3月25日)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动员各团支部积极围绕主题和三项活动内容申报活动项目,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项目汇总表(附件)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派人对各团支部活动项目进行督导、评比和打分。各团支部在设计和策划活动时,要积极宣传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活动的主动性,鼓励全体学生参与到团日活动中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6日至4月24日)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对各团支部的活动进行全程指导,明确学生在团日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将三项主题活动落到实处。活动实施期间,要形成声势,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共青团的标识和组织存在,以适当的方式体现和运用团旗、团徽、团歌,增强共青团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三)总结表彰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学生社团联合会要认真做好总结评比工作,在各自范围内开展汇报问答和总结展示活动,并将三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1—2个团支部的相关材料(包括团日活动总结、每项活动的小结及相关图片)于4月28日前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过程评比和终审评比,评选出本期团日活动优秀支部若干,颁发奖状,并对每个获奖团支部给予500元的奖金奖励。
六、几点要求
(一)全面覆盖。
   
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将此次主题团日活动作为共青团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载体,努力将三项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团支部、每一名团员学生。
(二)注重实效。
   
充分发挥团支部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团支部自主设计活动形式,在继承传统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力求贴近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认知习惯,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和活动实效性。注重围绕学生切身经历和关注问题开展活动,真正使学生思想有所触动、认识有所提高、行动有所体现。
(三)广泛传播。
   
要此次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开展线上活动,动员号召各团支部将线下的主题团日活动制作为短视频或宣传图片,通过各级各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推广。
(四)确保安全。
    活动开展前及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尤其是针对各类实践活动中容易发生的交通、溺水、消防、雷击、食品卫生、中暑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强调交通、财务、人身等方面安全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附件:2016年“青春五月”主题团日活动项目汇总表
(相关附件请到下载区下载)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